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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题干中提到的“窄路”并未被明确列入禁止掉头的地点范围,因此题干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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