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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这样规定的原因是:
1、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可以给两侧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留有充足的通行空间,同时避免车辆过于靠近路边,从而减少冲出路外的风险。
2、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可以获得更多的安全空间,降低与机动车发生冲突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