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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七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请注意:是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的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因此题干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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