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权,超车会妨碍救援,绝对禁止。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如果后车超车,极易发生正面碰撞,非常危险。
3、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路段——如弯道、坡顶、窄桥、隧道、交叉路口等,视线受阻或路况复杂,不具备安全超车条件。
4、前车在左转弯、掉头、超车——其行驶轨迹不稳定,后车超车极易发生侧面碰撞。
因此,以上四种情形都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令禁止超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