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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拓展知识】记6分: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记1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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